(略)**县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 保护范围划定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县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 保护范围划定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略) | |||
项目编号 | (略) | ||
项目名称 | (略)**县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 保护范围划定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略).00 | ||
最高限价 | (略).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略)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略) |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略)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略))。 3、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略)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略) | ||
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先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注:(1)、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文件购买须知》,并按须知内容中相关要求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相关资料填写完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或 PDF 与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截图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略)@qq.com)。 (3)、开标当天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原件;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 ||
售价: | (略)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略)9点30分(**时间) | |||
地点: | **省**市**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198号万象大酒店11楼2-6号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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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省(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蹇代明;联系电话:(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电话: |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