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略)-(略)-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升级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 原(略)《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的“四 价格评审”中“10 价格评分”第10.7条变更为:
(1)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略))×100×权重。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 投标人报价时(略),价格分的计算以单价金额为计算标准。
2. 原(略)《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的“附表三 详细评审表(含商务、技术评审细则)”中“2. 拟投商铺情况”的评审标准变更为:
根据投标人拟定投入商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铺连排情况(是否满足840㎡-860㎡)、层高、阁楼(或夹层)设置及其他房内配套设施等)进行综合评分:
(1) 商铺连排满足面积要求、层高合理,内设阁楼(或夹层)分布设置科学,其他房内配套设施完善,得20分;
(2) 商铺连排满足面积要求、层高比较合理,内无阁楼(或夹层),其他房内配套设施比较完善,得12分;
(3) 商铺不连排但满足面积要求、层高基本合理,内设阁楼(或夹层),分布且设置一般,其他房内配套设施基本完善,得7分;
(4) 商铺不连排但满足面积要求、层高基本合理,内无阁楼(或夹层),其他房内配套设施基本完善,得3分;
(5) 商铺不连排且不满足面积要求、层高一般,内无阁楼(或夹层),其他房内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得1分。
分档中不满足其中一项,按其低档处理。提供平面图或商铺其他能佐证的复印件或图片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原(略)《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表3开标一览表”的表格部分变更为: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报价 (单位:元/(略) |
拟定(略) (单位:(略) |
投标总报价 (单位:(略) |
备注 |
1 |
商铺 |
1套 |
小写: |
小写: |
大写: 小写: |
|
交货期:(略)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原(略)涉及上述内容的,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其余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 称:(略)
地 址:**市开发区乐**路35号银隆广场A240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