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略)购置相关设备1台,经相关专家论证,建议采购进口仪器。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略)
五、采购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略) | / | 否 | 1 | 骨科内窥镜手术系统 | 1 | (略) | 台 | 进口 |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1 | 史赛克 | 美国 |
2 | 施乐辉 | 美国 |
3 | 史道斯 | 德国 |
七、申请理由:
骨科(略):国产内窥镜清晰度、密封性达不到要求,耐用性差,国产医用摄像系统目前我们国内还没有自主研发的厂家,而且国内几家内窥镜公司采用的是进口医用摄像系统来组装,其效果相对纯进口品牌较差,主要体现在:稳定性差、故障较多,图像分辨率不够,视野模糊,耐用性差,不能满足临床在骨科手术领域上应用,综上原因,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八、论证专业(略):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薛双 | 工程师 | **维吾尔(略) |
刘军 | 主任技师 | **(略) |
王忠明 | 高级工程师 | **总医院 |
章坚 | 工程师 | **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陈彦 | 专职律师 | **同泽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骨科内窥镜手术系统:
1、该设备是骨科手术治疗必备,且主机摄像光(略)统才能保证清晰度,保证较高分辨率,减少投诉,为了保证临床安全有效的要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2、进口产品性能稳定,功能齐备,图像分辨率高,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3、进口的骨科内窥镜手术系统光学部分分辨率高,图像(略),设计合理、耐用,故障率低,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4、设备根据业务需要,要求清晰度高,稳定性强,在术中具备高分辨率等特性,国内目前无法获得此类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5、未见明显法律障碍,建议采购。
九、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