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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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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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略)体设计思路清晰、科学合理,有明确(略),一般得6分-7分(不含),较好得7分-9分(不含),好得9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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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 对策措施 |
10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认识深刻、理解到位,处理方法及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一般得6分-7分(不含),较好得7分-9分(不含),好得9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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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略) 及计划安排 |
5分 |
对勘察设(略),在设计周期内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酌情得分,一般得3分-3.5分(不含),较好得3.5分-4.5分(不含),好得4.5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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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酌情得分,一般得6分-7分(不含),较好得7分-9分(不含),好得9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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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人员、交通、后期保障等安排详细具体,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保证措施得当,酌情得分,一般得3分-3.5分(不含),较好得3.5分-4.5分(不含),好得4.5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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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加分情况如下: 1.个人资历中,每有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2.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加2分,最多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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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投标人的业绩 |
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加分情况如下: 1.近5年(2015年10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增加1个里程不少于8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略) |
履约信誉 |
5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5 |
1.满足(略),得3分; 2.在**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A级的加1分;认定为AA级的加2分。 (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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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评标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一(略))/ 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略)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2、E2=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履约信誉、评标价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