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已经株天发改审[2020]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841.17m2,道路硬化9664.60m2,景观绿化9897.17m2。主要包括:株木村安置点范围内的景观(略)
2.3 建设地点:(略)。
2.4 工期要求:(略)
2.5 质量要求:绿化景观确保达到《**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格标准,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乔木95%、灌木98%、草皮98%,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其他工程确保达到国家工(略)
2.6 保修要求:绿化养护按《**(略)工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有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内容,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时应提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略)。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评标办法(略)本项目评(略)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监督(略)(Ⅰ),具体按照株城发[2019]34号、株城发(略)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投标担保承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10 月 21 日至2020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统一提供的技术标专用资料由投标人在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市招标投标协会匿名购买(协会地址:**市****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B座501室,电话:(略))。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略),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略)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略) 11 日 9 时00分(**时间,下同),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市**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略),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原件)(略)(详见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详见附件3),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7.4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略),根据《**市公共**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略)(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市公共**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略)易中心。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1:
(略)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日期: (略)
附件2:
**市公共**交易中心
(略)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略):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 (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略)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略),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略)
附件: 株木村工程-招标文件-(略)21.pdf
附件: (略)
附件: (略)
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