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2020-2021学年(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2020-2021学年(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采购项目 |
|
|
|
|
发布时间: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 (略) 最高限价: (略) 采购需求: (略) 合同履行期限: (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投标人须提供全部投标产品(鲜鸡蛋除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含乳制品); 5、投标人须提供养殖场(鲜鸡蛋)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6、投标人近半年连续3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委托代理人近半年连续3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在前面标段已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排名,定标顺序为1-5标段顺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23日至 2020年10月29日, (略)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时间) 地点: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 (略) 地点: (略) 五、(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市**城角街新石北路第二生活区21-1-101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