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对**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那隆镇)[QZZC-(略)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略)。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10月25日17 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略)
联系地址:**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小区旁))
联系人:(略)
附:**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那隆镇)[QZZC-(略)-GXTH]公开招标文件。
**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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