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省交通投资集团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省交通投资集团,项目(略),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省交通投资(略)。
2.3服务内容:
(1)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2)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3)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履行方式;
(4)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5)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6)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4服务期限:(略)
2.5目标
2.5.1托管项目目标: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开设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帐户和证券帐户;根据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复核、审查有关托管数(略)
2.5.2账管目标: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职工(略),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及账户财产变化情况,同时提供账户查询服务。
2.5.3投管目标:通过分散化投资,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企业年金的合理收益;确保企业年金投资运作规范及透明;确保信息披露规范及时。
2.6入围数量:(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1具有国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认定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资格。
3.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进行包封,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略)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三年((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采购(略)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略):00至(略):00(**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采购文(略):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0时00分。意向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略)(2号楼一楼大厅),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略),采购(略)。
5.3本项目采购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支付采购保证金。采购保(略)。
采购保证金的交纳: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略)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略)效交纳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5.4开标时间:2020年10月30日10时00分(**时间)。
5.5开标地点:(略)(2号楼一楼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略)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 理 机 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监 督 部 门:(略)
地 址:**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电 话:(略)
(略)接受(略)的委托,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省交通投资集团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服务机构入围项目(项目编号:(略))。本项目于2020年10月15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一、采购文件第五章承诺函中“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修改为:“注:供应商应根(略).4.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
二、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采购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服务方案;
(6)其他材料。”
修改为“3.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略)
(3)采购保证金;
(4)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5)承诺函(信誉);
(6)优惠承诺。”
三、采购文件“一、投标函中”“6.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保证按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完成相关工作。”修改为:“6.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保证按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人需求”完成相关工作。”
四、采购文件“五、承诺函(信誉)”增加“8.近三年((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未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