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卷烟厂1-10#卷烟机组工艺除尘风力平衡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项目名称:**卷烟厂1-10#卷烟机组工艺除尘风力平衡升级改造
项目编号:(略)
招标内容:**卷烟厂1-10#卷烟机组工艺除尘风力平衡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略)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 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相互参股(略)(股东、监事、经理)相互兼任(略),只接受其中一个投标在先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本项目不接受经生效的刑(略)
2.5本项目不接受被招标人所在行业各单位纳入供应商 “黑名单”库且限制期未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持营业执照)、2.1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略)财务部(**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略) 300 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略)开标厅(**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D区五层)。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http://(略)gov.cn、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略)com、**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略)com、**科文网(略)com.cn上发布。
6.代理(略)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D区五层 邮编:(略)
项目联系人:杨坚 电话:(略) 传真:(略)
财务部联系人:丁** 电话:(略) 传真:(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称:(略)
银行账号:(略)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