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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关于宝应县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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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关于**县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略)


招租单位

**省**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

见下表

基本

情况

序号

原主管单位

房屋地址

面积(㎡)

保证金(万元)

原承租字号

1

财政局

苏中(略)

114

15.00

中国移动手机卖场

2

财政局

苏中中路555号

140

13.00

中国移动手机卖场

3

人社局

中大街115号

30

0.20

服装店

4

老干部局

老干部局宿舍楼底楼门面房南,自东往西第二间

12.00

0.03

/

5

老干部局

老干部局(略),自东往西第三间

12.00

0.03

/

6

教育局
(城北初中)

城北初中南门(略)

75.00

1.10

萨米特陶瓷

7

水务局

苏中中路358号

528

4.10

华美整形

8

教育局
(职教集团)

泰**路52号(青少年宫)

90

1.20

中国移动

租赁期

3年

项目编号

BYGF(略)

报名起止日期

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竞拍会时间

2020年11月6日上午9:(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略),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县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略),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略),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略),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如遇上级政策性调整,由出租方按照相关规定解释具体租赁期事宜),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提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

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按照上期房屋租赁合同,并结合其他因素在本次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略)。

10、承租方原则上不得从事餐饮业(以现经营项目现状为准)、网吧、旅馆、棋牌室、游戏室、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油漆等影响周边环境卫生、有安全隐患、对居民正常生活有影响的项目。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法人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略)(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略)(提交原件核对)、联(略)。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4、意向承租人到现场(交易中心二楼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报名材料。

5、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报名。

户名:(略)

帐户:(略),

开户行:(略)

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详见上表。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地址

**县城南工业园软件大厦路南200米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略) 李女士 (报名事宜咨询)

(略) 葛女士 (房屋具体情况咨询)

(略) 薛先生 (拍卖具体事宜咨询)

其他

本次招租采取拍卖方式,其中拍卖环节由**祥德拍卖有限公司负责。

**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祥德拍卖有限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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