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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安乐镇夏坊村水稻制种基地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福建三明 全部类型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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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乐镇夏坊村水稻制种基地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2020-10-23 09:(略)

投标邀请书
致各邀请投标人:
**市中天达建设有限公司、**省晖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锦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兹邀请贵公司参加**县安乐镇夏坊村水稻制种基地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1. 招标条件
2. 本招标项目**县安乐镇夏坊村水稻制种基地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县财政局文件以宁财【2020】1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3. 项目(略)
3.1. 工程建设地点:(略)
3.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略).46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3.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安乐镇夏坊村水稻制种基地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投资约(略).46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略)
3.4. 工程最高控制价:(略)
3.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略)
3.6. 标段划分(如果有): (略)
3.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或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县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含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略)
4.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4.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8. 其他资格要求:
3.8.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略)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2.根据闽建建[(略)闽建建[(略)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4.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 08:00:00至2020年10月27日 18:00:00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00%(含)~10.00%(含)。
7. 投标(略)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 投标保证金(略):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略)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市**县安乐**乐街1号,邮编: (略)
电话: (略) 联系人: 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县中环路翠江大厦D栋二楼,邮编: (略)
电话: (略) 联系人: 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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