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天平(略)(学院路-长安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略)公告
项目概况
**市天平大道升级改造(学院路-长安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县区交易中心/**市交易中心(http://(略)cn/index_lz)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投标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略):**市天平大道升级改造(学院路-长安路)交通(略)
1.2采购编号:(略)
1.3采购方式:(略)
1.4资金来源:(略)
1.5项目预算金额:**市天平大道升级改造(学院路-长安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预算价为420万元,以清单单价为准,实做实算,单价合计最高限价(略)元;
1.6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供货期及供货地点 |
质量要求 |
备注 |
**市天平大道升级改造(学院路-长安路)交通(略) |
详见第四章 采购清单 |
供货期:(略) 供货地点:(略)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该项目采用单价招标,实做实算 |
1.7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略)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略)
(二)具有良好的(略)(提供近三(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略)(承诺具有履行(略));
(四)有依法缴(略):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略)(任意1个月)缴纳(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2.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安全设施)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略)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陆**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cn/index_lz)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3方式:(略)
3.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略)(**时间)。
4.2 地点: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略),只需于**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cn/index_lz)网站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略)
本次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3.监督(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