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利民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主材及设备采购 (第三包)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30%,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再付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再付20%,工程决算完成付款至97%,剩余3%为质保金。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市**利民大道760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市**嵩山路15号5楼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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