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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镇青石坳路改建工程丁蜀镇青石坳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无锡 全部类型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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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镇青石坳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蜀镇青石坳路改建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0)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招标人为(略)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的大型土石方、道路、亮化、绿化等工程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竣工日期:(略)

2.5合同估算价:(略)

2.6标段划分:(略)

2.7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略),具备(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略)(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略)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略)

3.2.3拟派项目负(略),但自记录之(略)。

3.2.4项目负责(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略),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略),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市外企业持有**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 投标人持有《**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略)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自2018年11月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2自201(略),企业没有无正(略)(不含项目负(略))、不与招标人(略)

3.5.3自2020年8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略)(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4自2015年11月5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略)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略)

3.6.4与招标人(略)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略)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略)。

3.7 本次招标不(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略)投标。

4. 招标(略)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 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略)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除质保金和5%抽复审保证金)第三年内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5%抽复审保证金,待抽复审结束并出具报告满一周年后支付)。

8. 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标,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2投标人年度综合(略)信用分为准,其信用分对应类别为“综合得分(市政)”。

9. 其他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略)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略)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略),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略),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略)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略)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4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和**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2020 年1(略)

注:本招标项目采(略)(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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