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盘县至**铁路站前工程PXZQ-4标段第一批大宗自购物资采购招标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略)
10天 |
0元 人民币 |
7,000元 人民币 |
详见招标文件 |
新建盘县至**铁路站前工程PXZQ-4标段 第一批大宗自购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的答疑 各投标人: 现对新建盘县至**铁路站前工程PXZQ-4标段第一批大宗自购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的答疑如下: 1.投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4财务能力要求”中的“具有近两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对近两年理解的问题。 答:仅限于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同意具有近两年(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招标文件中各处均同意提供(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关于履约保证金具体比例在招标文件内前后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招标文件前附表7.3.1关于履约保证金的为,中标合同价的5%。而在合同21条关于履约保证金条款的表述为,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答: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执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