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准备就**市智能交通系统及信号灯电警等执法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组织采购。该项目于2020年10月23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论证,现就项目论证会信息及项目基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论证会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项目名称:**市智能交通系统及信号灯电警等执法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
采购预算:(略)
论证小组成员:(略)
论证时间:(略)
论证地点:(略)
论证过程与结果:在论证过程中,论证小组成员分别独立审查招标文件,认真、(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略)保达到充(略)。最后,论证小组分别独立签署了审核意见表,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参数、评标标准及办法和合同范本等内容均无需修改,不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可有三个以上品牌型号或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完全响应,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
二、项目基本内容:(略)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招标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四、本项目论证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供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略),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单位反映提出。
附件:(略)
(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