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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68号州际新天花园雅茵...

广东中山 全部类型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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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略)市坦洲镇南坦路68号州际新天花园雅茵...

发布时间: (略)

拍卖公告(第一次)

本院在执行以张俊(公民身份号码(略))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略)com/home.html,户名:(略)省(略)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其名下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被执行人张俊名下位于(略)市坦洲镇南坦路68号州际新天花园雅茵苑1幢403房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略)市不动产权第0093694号]及室内财产。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68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略),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拍卖财产为住宅商品房的,交易及过户可能会受到拍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资格限(略)。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

三、咨询及看样安排:

拍卖辅助机构:(略)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略)市(略)五路62号(略)市第一人民法院3楼京东辅助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略)(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期间接受咨询。)

看样时间:(略)

看样集中地点:(略)市坦洲镇南坦路68号州际新天花园雅茵苑1幢门口(拍卖标的物地址)。

看样预约方式:看样须提前预约,请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略),预约看样截止时间至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略)。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设有保留价(略),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特别提示:

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披露:

1.据(略)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略)坦洲分公司反馈,该房产拖欠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等费用合计1110.7元,详情请竞买人向物业管理公司咨询,以上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成交后应实际缴纳的金额为准。

2.本院不保证室内财产的完整使用性,建议竞买人前往实地看样确认。

(一)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略),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略),一旦交(略),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略),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略)

(三)拍卖前,请竞买人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期限等情况。拍卖后,拍卖财产的产权办理手续或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与其有关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保管费、装卸运输费、拖车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因拍(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略)。未办理产权(略),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建设的,由买受(略)。

(五)根据《(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2019]71号、中府规字[2019]13号)的规定,司法裁定拍卖的土地,买受人需在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逾期未动工开发的,(略)市自然(略)局将按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拍卖的土地是否涉及闲置土地认定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有关详情,请在拍卖前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拍卖成交后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拍卖成交(略),不退不补。动产的状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股票、股权等其他财产以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视为其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略)。

(九)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次(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略)。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张俊、张志新,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本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全部拍卖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略)雍逸廷支行,账号:95588 32011 00103 816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略)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01508049上(短信不作回复),本院确认拍卖款全额到账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请买受人接到本院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略)市(略)五路62号(略)市第一人民法院1楼京东拍卖辅助服务处签收成交裁定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提供贷款的银行应在本院规定的上述缴款期限内将贷款发放到本院指定账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银行自行商议和签约。如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拍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略)。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财产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财产的情况介绍摘录自(略)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粤评房(4)字第2020090095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十四、其他事项:

执行依据:((略)11123号民事判决

执行案号:(略)

法院网拍监督电话:(略)

(略)省(略)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Ο二Ο年十月二十四日

所含标的物
  • 拍卖(略)
    (略)市坦洲镇南坦路68号州际新天花园雅茵苑1幢403房的房地产及室内财产
    所在地:(略)
    当前价: (略)
    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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