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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片区交通设施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国 全部类型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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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片区交通设施设备维修项目(略)公告
发布日期:(略)

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片区交通设施设备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片区交通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略)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片区交通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略)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略):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和银(略)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注册单位须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提供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业、只承担本工程管理的经济处罚承诺;
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班组成员(施工员(略))提供上岗证(其中安全员(略))、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略)方式);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略)年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近3个月((略)年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提供近(略)诺书;
8)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提供网页版截图,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cr/list)上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略)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略)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未列入“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保证中标后与交通管理平台系统无缝对接,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略)。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包括: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略),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略)。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依法缴(略):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略))

3、方式:

1)、必须满足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条件且提供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活页、补资料,并提供原件审核,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2)、本项目需由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报名。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以上资格要求(略),参加磋商的竞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必须一次性送达到(不接收补充材料),报名合(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1日0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略)9点30分(**时间)

3、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政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1、时间:(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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