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略)/2020-42224
发布机构: (略)
名称: (环境监管)关于拟对**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冀·津(**·天铁)循环经济产...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略)
发布日期: (略)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对**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冀·津(**·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邯钢迁建配套Y208龙西路和YSXH田北路改建工程(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已经对该(略)。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1 |
冀·津(**·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邯钢迁建配套Y208龙西路和YSXH田北路改建工程项目 |
涉环表[2020]37号 |
(略)27 |
**交(略)(**·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邯钢迁建配套Y208龙西路和YSXH田北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