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15:(略)
(略)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略)拟采购“(略)”,经组织5人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予以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预算:(略)
五、采购方式:(略)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略)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189904108(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2020年1(略)
附件:
- 附件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