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17:(略)
各潜在供应商:
(略),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结果向各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资金:(略)
三、论证事(略):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六)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略)同实质性条款;
(七)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略):(略)
请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采购需求论证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告发(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的具体内容、事实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附:(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光润一路78号佳兆业广场A创变空间10栋9楼915-917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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