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市中医院采购高清电子鼻咽喉镜
- 项目编号:: GZXYH-BJ2020-57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高清电子鼻咽喉镜1项
- 产品用途:: 医用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2020-10-26至2020-10-31
- 进口理由: 在电子鼻咽喉镜内窥镜系统产品中,国内多家医院已经越来越多使用图像质量高,细节显示精细的高清鼻内窥镜摄像系统。而非高清的鼻内窥镜摄像系统。在鼻咽喉部,由于摄像系统清晰度不高或颜色不真实、画面闪烁干扰易致漏诊,术中视野不清晰而影响术者操作,轻者病灶清理不干净,重者引起严重并发症如失明、颅内并发症等。 目前,国产设备虽发展迅速,但在技术和图像质量上与进口产品仍存在一定差距,不能满足三甲医院手术的需要。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进口高清电子鼻咽喉镜,摄像系统更清晰,图像质量更高,更利于病灶的清理,有效降低手术意外,结合采购方实际需求,可采购进口设备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市中医院
-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市**清毕南路32号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信义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章女士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地址:**省**市**四方河路1号山水黔城八组团3号楼1单元1层3号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市财政局
- 联系人: 卢科长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地址:**市**文化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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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鼻咽喉.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略)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略),应当在公示(略),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略)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