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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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县拟协(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出让(略)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5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略)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至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5日19时30分,此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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