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略)
SCSGLDYWHF-001
**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
质疑人:(略)
地址:**省**藏族(略)
委托代理人:(略)
联系方式:(略)
被质疑人:**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省**市**金周路595号3栋4层407号、(略)、钟先生:(略))
因(略)认为**省**州**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项目编号:5133212020000473)的(采购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0年10月22日向我单位提交质疑资料,我单位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
**省**州**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项目编号:(略)),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二项第2条: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书》(实质性要求)。
二、(略)
我单位受理质疑后,针对质疑事项调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向采购人发送质疑书及对有关质疑事项作出说明的函,采购人已作出回复。现根据采购人针对采购需求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回复如下:
经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的“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二项第2条: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书》(实质性要求)”作出修订,具体以**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第一款规定:质疑事项成立,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省广联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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