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车辆租赁(交通班车)服务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服务车(略)
评分项 |
内容 |
评分 |
服务车辆概况 |
车辆购买时间为2019年至今的,每辆车5分; 车辆购买时间为2018年的,每辆车4.5分; 车辆购买时间为2017年的,每辆(略) 车辆购买时间为2016年的,每辆车3.5分; 车辆购买时间为2015年的,每辆车3分; 车辆购买(略),每辆车2.5分; ((略)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购买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上时间为准,车辆登记信息须(略)。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拟提供服务的车辆为其购置的全新车辆的,须保证投入使用前证件、保险齐全,投标文件(略)。合同签订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的复印件,车辆购买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上时间为准,车辆登记信息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0分 |
车辆保险情况 |
1)参加投标车辆均需购买车上乘客险,其中四辆车(备用车除外)车上乘客险(每座)均为10万元的,得5分,每有一辆车保额(略),加2分,本项最多不超过15分; 2)参加投标车辆均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四辆车(备用车除外)第三者责任险均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第三者责任险均为50万元(含)-100万元的,得4分;第三者责任险均为10万元(含)-50万元的,得3分,本项累计最高5分;(若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一致时,以最低保额计算) (投标文(略),复印件须清晰可见评分相关内容。若为中(略),则投标文件(略),签订合(略)。) |
20分 |
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
“具体班次/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增减。因院区职工在上述某时间段中人数较少,投标人可(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机动车保险单。替换后≧7座的客车相关材料不参与综合评分中评分细则项计算分值。”修改为“具体班次/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增减。因院区职工(略),投标人可将上述时间表中备注≧7座的车辆调整为≧7座的客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机动车保险单。若为中标后购置的车辆,则需提供承诺函。替换后≧7座的客车相关材料不参与综合评分中评分细则项计算分值。”
4其他事项4.1修(略).1所投车辆所有(略)。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机动车登记证(至少六辆车)、行驶证(至少六辆车)、机动车保险单(至少六辆车)。若为中标后购置的车辆,则需提供承诺函。”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