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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办公场地及设备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全国 全部类型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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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办公场地及设备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办公场地及设备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略)需继续租用位于**市禅**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八楼、九楼的办公区域三年。

2、周边公共设施要求:建筑物内需配套有停车场,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25个停车位供采购人长期租用。

(略)平方米。

4、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房屋必须为权属清晰的办公用途商品房现楼,保证在成交时至租赁期结束止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房屋不涉及任何债务,其所发生的相关物业费、维修基金、水电、燃气、通讯(略)

5、土地及房屋剩余使用年限:(略)

6、质量及交付要求:已通过综合验收(包括水、电、消防、工程验收),并已取得《工程验收质量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质量为合格或以上;用电负荷:提供不少于150KW的正常电力(非临电)供应。按采购人要求将出租场地装修完毕可交付直接使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略):

(略)自2016年起,办公地址选用(略)位于禅**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都市产业区B1座八、九楼作为办公场所。该公司于合同期内一直能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办公场所,按合同规定履行了责任和义务,未有违约情况。为了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和避免搬迁带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损耗,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略)

名称:(略)

地址:**市禅**季华西路131号1#楼5层526室

三、(略)

2020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05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市禅**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B1座八楼、九楼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略):(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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