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30 16:23
(略)关于**省(略)项目(项目编号:(略))的(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2日 09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元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会财购(略) | (略) | 1 | 项 | (略)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至 (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略)09点00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略)
地点:(略)
五、开启:
2020年11月12日 09点00分 (**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略):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略),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2、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略),不得再参(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