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频系统服务项目[A1]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略)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频系统服务项目[A2] (项目编号:HBYC2020-0928),比选人为(略)。,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频系统服务项目[A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视频会议的专用设备,应满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视频会议需要,并提供满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频接入和售后服务标准。
1.2服务地点:(略)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A4]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54079元(不含税),[A5]参选人参选报价(略),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参选,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中未显示注册资金金额的,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略)gov.cn/index.html)”注册资金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的截屏打印件。
2.2参选人须具备自(略)参选截止时间以来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清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框架协议以订单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 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须承诺能为甲方开具6%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参选人须提供廉洁承诺。
2.6 其他要求:
2.6.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略)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略)(待查);
(7)参选人有严重违法、失信、经营状态异常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略)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至2020年11月3日下午17时00分(**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市**路99号**电信分公司二楼2006办公室 。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报名联系人:胡克鹏、(略)
(1)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6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电信分公司二楼2012办公室。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略):
5.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 未按比(略)
5.2.3 未按本公(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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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2020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