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略)
现对招标编号为ZFTY2020[招]061号的**市东牙溪流域河道及库区清淤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略)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水(略)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
现修改为: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
3.4水利水电相(略)。”
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略)标文件、补充答疑相关部分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