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党校周边生态保护工程招标文件补遗002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0】建设(公开)0102号
补遗内容:
一、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7-2019年度;
二、招标文件P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略)
三、近三年内企业业绩起止计算日期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始日期,以投标截止日期为终止日期,相应的得分项资料需要提供原件才能予以加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招标文件P59,A4.5 其他因素的(略),删除(略)。
五、招标文件合同部分补遗内容:
1、P92,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略):全部调整;
2、P94,3.5.1分包的一般约定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的分包要求为准;
3、P101,15.3.1质量(略)
4、P101,16.1.2发包人违约(略):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略)
(2)因发包人原(略):因财政支付手续办理拖延时,发包人可以协调其尽快支付,但不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或其他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但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但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但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7)其他:(略)
五、招标文件P16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略)
**盟行(略)
**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