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0(略)-82847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公告 | 发文日期:(略)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20-09-17 |
(略) | |
关于**县渔沟镇人民政府《**县渔沟镇张燕飞采石厂地质环境治理项(略) | |
(略) |
发布日期:(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县渔沟镇人民政府《**县渔沟镇张燕飞采石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批 文: 关于对**县渔沟镇张燕飞采石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批 文 号:(略)
公示日期:(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略)自公(略)。
办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 **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汇处(岳罗河城市公园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