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0(略)-18600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公告 | 发文日期:2020(略)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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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渔沟镇人民政府《**县渔沟镇****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内废弃石料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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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略)
根据建设(略),经审查,我局对**县渔沟镇人民政府《**县渔沟镇****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内废弃石料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略),公告(略)。
批文: 关于对**县渔沟镇****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内废弃石料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批 文 号:(略)
公示日期:(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略)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略)。
办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 **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汇处(岳罗河城市公园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