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单位:(略)
发布日期:(略)
1、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精神,(略)水土保持设施已通过验收,现根据国家及**省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略)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公示后的反馈意见或建议,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略)
项目地点:(略)
项目所属行业:(略)
项目内容:(略)
3、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略)
(2)建设单位地址:(略)
(3)建设单位联系人:(略)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略)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概要
编制单位:(略)
地址:(略)
编制单位联系人:(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略)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主持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将通过验收的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略)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略),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
(2)本工程建设的主要水土流失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意见;
(3)对本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意见或建议。
7、公众意(略)
(1)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水土保持无关的问题)。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2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信息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
附件:1、(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略)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00-2监测总结——(略).pdf
00-3验收报告——(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