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公告(**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的施工便道造价及其他开支费、工程管理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无故退场费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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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 1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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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黔2323委鉴38号 本院受理原告**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市港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需对以下事项进行鉴定: **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的施工便道造价及其他(略) 现公开选择鉴定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 1、此案件的鉴定费用,中标的鉴(略)。 2、报名的(略),并已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如无相关资质而取得该案鉴定资格的机构,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3、参加报名的机构应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要求提供资质文件等资料进行网上报名,届时本院将进行资质审查并进行网上公开摇号,随机确定评鉴定机构。请中介机构、案件当事人及时上网查看相关信息,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4、中标的鉴定机构必须有2名鉴定师持证到现场勘查并拍照证明,并将照片附在鉴定报告中,确保程序合法。不能做到2名鉴定师现场勘查的不得参与竞标;中标后的鉴定机构没有2(略)常工作秩序,并上报**州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黑名单处理。 5、报名截止时间:(略) 6、摇号时间:(略) 7、中标的鉴定(略)(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机构资质文件材料原件),逾期则重新选择鉴定机构。 8、鉴定需在接到我院委托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内出具书面鉴定报告(5份),同时,也要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邮箱(略)@qq.com 。 2019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