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市分公司)邮政大厦、邮政综合楼两处10KV电房电力设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WKZJ202011057 ,采购人为(略),磋商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市分公司)邮政大厦(略)(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邮政大厦现有电房设备为1996年投运,目前设备陈旧已严重滞后于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电房运行存在安全隐患。邮政综合楼现电房高压设备及1250KVA变压器已于2015年改造更新,低压设备为1996年投运至今,低压设备陈旧,零部(略),无配件维护更换,出线混乱(略)。为确保安全用电,对两处10KV电房进行施工前的电力设计。
预算金额:本项目费(略)(含税)。
工期要求:(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成交供应商数量、成交候选人数量:
(1)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略)。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7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略)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提供磋商代理的;
(3)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磋商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响应(略)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供应商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与中国(略)
(10)相关产(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略)。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9日17时30分。(**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略)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macong.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略),电话:(略))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略)。
4.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邮政电房设计+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略)。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09时3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采购中心(中**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略)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略)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和**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磋商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