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区崔各庄乡马泉营29-L02地块1(略)设内容为锅炉房内热力系统,电气系统以及自控系统的设备及辅助设施部分,共设置2台1.05MW (2×1.5t/h)燃气锅炉为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供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全文公开文件见附件。
**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29-L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工程项目锅炉项目_部分1.pdf
**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29-L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工程项目锅炉项目_部分2.pdf
**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29-L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工程项目锅炉项目_部分3.pdf
**区崔各庄(略)分4.pdf
**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29-L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A8社区综合服(略)
**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29-L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工程项目锅炉项目_部分6.pdf
**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29-L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工程项目锅炉项目_部分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