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原(略)中“采购人:(略)人民政府”更正为“采购人:**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如有)名 称:(略)
地 址:**省**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17层1707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