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略)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3.2 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④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3 业绩要求:联合体单位自(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有1项锅炉尾气处理设计业绩和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及以上的锅炉尾气处理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续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疆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进疆企业信息中已登记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疆外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进疆企业信息中已登记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疆外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进疆企业信息中已登记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 联合体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联合体每位成员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 3.6 信誉要求: 联合体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联合体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联合体每位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如在公示期内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失信或者被列入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 联合体成员是区外企业应按自治区住建厅(略)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略)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提供信息报送册)。
四、(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0:00:00至2020年11月24日 20:00:00
2.领取方式:(略)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的招标时间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做好第三师**市房主建筑和市政(略)
七、(略)
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