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市中心(略)(西环路-状元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4.2.2 投标人应当(略),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本章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递交地点(略)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
4.2.3 根据本章第4.2.2项的规定,除本章第5.3.1项规定的情形外,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采用“现场递交(略)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现修改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4.2.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