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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江滨建设(略):
你单位《**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县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略),现就**县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略)
二、项目编码:(略)-78-(略)。
三、建设地址:(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1、道路实施总长489.127米,设计起点与阳光路(规划)交叉,终点接金鹿路(规划);
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18米,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2、行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花岗岩板砖,设计荷载BZ(略),抗震设防烈度7度;
3、道路横断面为:2.0米(人行道)+1.5米(树池)+5.5米(行车道)+5.5米(行车道)+1.5米(树池)+2.0米(人行道)=18米。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略),其中建(略),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投入解决。
七、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初步设计评审会议专家组意见》、《概算审查报告》(漳投概审【2020】165号)等。
八、建设期限:(略)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请项目业(略),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一、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略)报建手续。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附件:**县溪美西路(阳光(略))道路建设工程概算表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