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略)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界桩、交通警示牌、隔离防护网)项目-更正公告
(略)9: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DGF-(略)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黎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界桩、交通警示牌、隔离防护网)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里“工期180日历天”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的工期不一致。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说明,工期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为准。其余内容不改变。 | ||
更正日期 | (略)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 **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黎族苗族自治县 | ||
代理(略) | **岛国发项目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708室 | ||
项目联系人 | 刘宇 | 电话 | (略) |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关于“**黎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界桩、交通警示牌、隔离防护网)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于(略)**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文件售卖时间为(略):30至(略)8:00。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里“工期180日历天”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的工期不一致。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说明,工期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为准。其余内容不改变。项目于(略)标,发布更正或修改的公告时间节点满足原开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