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黎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界桩、交通警示(略))项目-更正公告
2020-11-24 09:(略)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项目名称 | **黎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界桩、交通警示(略))项目 | ||
联 系 人 | 刘宇 | ||
联系电话 | (略) | ||
行政区域 | **县 |
二、首次公告日期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三、更正日期
更正日期 | 2020-11-24 |
四、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略)的工期不一致。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说明,工期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为准。其余内容不改变。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黎族(略)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略) | ||
采购人地址 | **省**黎族苗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 | **岛国发项目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详细信息 0 展开
关于“**黎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界桩、交通警示牌、隔离防护网)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于2020年11月24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8:30至2020年11月30日18:(略)。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里“工期180日历天”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的工期不一致。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说明,工期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为准。其余内容不改变。项目于2020年12月14号开标,发布更正或修改的公告时间节点满足原开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