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门镇排港美丽乡村景观墙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关于申请潭门镇排港美丽乡村景观墙建设工程变更、延期函
致**市公共(略):
我单位委托,就“潭门镇排港美丽乡村景观墙建设工程”项目(编号:qhzw(略))组织。该项目于2020年11月19日在**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登记。(因招标文件内容变更,由第二章“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变更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现我单位申请做如下变更: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略)。故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略)年 11 月 27 日8 时 30 分,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8点30分延期至2020年(略)。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招标人名称:(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咨询)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省**市*(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咨询)电话:(略)
2020 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