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移动式C形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略)需提质达标晋级,需购买设备移动式C形臂。国产设备配置、产品性能、稳定性等方面与进口产品尚有一定差距,经过考察,目前大部分医院使用的为进口产品,同时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禁止和限制进口的产品。为保障临床正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故申请购置进口移动式C形臂X光机。
2.2020年11月25日召开论证会议,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技术专家意见:(略)拟拟采购移动式C形臂X光机进口设备研发较早,技术成熟,生产工艺先进,整机性能稳定,操控便捷,智能化程度较高,控制精准,图像分辨率高,使用寿命长,故障率低,安全可靠,有利于医院业务工作的开展,建议采购全新的进口设备。。
法律专家意见:本次论证采购的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口的产品,建议采购全新的进口产品。
3.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文化程度 |
职称 |
1 |
施家烈 |
**市儿童医院 |
本科 |
高工 |
2 |
徐志荣 |
解放军**总医院 |
本科 |
高工 |
3 |
王跃 |
****医院 |
本科 |
高工 |
4 |
朱宁 |
**省第一人民医院 |
本科 |
高工 |
5 |
张志林 |
**瀛滇律师事务所 |
本科 |
律师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 (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