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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镇原·全民乐购”消费季第四季度重点活动实施方案

甘肃庆阳 全部类型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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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略)
2020-1(略)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消费结构升级,营造良好的促消费氛围,激发居民消费热情,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甘政办发〔(略)及**市《“大美**·全**购”消费季第四季度重点活动实施方案》(庆政办电发〔(略)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持续开展“大美**·全**购”促消费系列活动,以限上批零住餐企业为骨干,以汽车、成品油、家具家电、零售百货、餐饮为重点,进一步回补和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至11月底结束。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大美**·全**购”消费季系列活动方案部署安排,坚持政(略),鼓励(略)盖面广的各类促销活动,形成政府政策扶持,企业(略),撬动社会(略),加速消费市场回暖,稳定(略)。

(一)带动零售、餐饮业销售额增长。市县投入专项资金500万元,撬动社会(略),带动零售、餐饮和家具家电行业强势回暖,预计促销实现零售业、餐饮业消费额1亿元以上。其中零售类6800万元,餐饮(略),家具家电500万元,汽车类200万元。

(二)力争实现社零消费目标。通过开展系列(略),在第三季度社零消费持续转好的情况下,第四季度实现由负转正,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29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活动内容

(一)抗疫特别国债补贴

省、市下达抗疫特别国债250万元,主要用于减轻受(略),包括支持减(略),抗疫特别国债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时间为2020年1月-11月,补贴资金于(略)。补贴范围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限下重点样本企业、拟入库企业、重点培育企业。

1、房租补贴。对限额以上、线下重点样本、拟入库、重点培(略),补贴比例原则上不高于经营用房租金的50%。申报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租房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补贴资金申报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略),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2、纳税补贴。对缴纳增值(略),用于(略),税费补贴比例原则上不高于企业缴纳税金的50%。申报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缴纳税金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税务机关纳税证明、补贴资金申报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县商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3、银行贷款利息补贴。为保障企业资金链稳定,(略)予定额补贴,补贴比例原(略),用于偿还企业银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贷款凭证复印件、银行证明、补贴资金申报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略),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4、租金减免补贴。在复工复产期间对租户实行柜台租金减免的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定额补贴,补贴比例(略)。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会议记录、租赁协议、(略))提交县商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5、水电气暖费补贴。对商贸流(略)、用暖等基本生产要素,实行减免定额补贴,补贴比例原(略)。企业提供(略)(水电气暖缴费发票、资金申报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县商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6、稳岗就业补贴。对能够稳定提供就业岗位的商贸流通企业,实行稳岗就业定额补贴。对稳定提供就业岗位50人左右且务工时间不低于12个月的企业,实行稳岗(略),补贴比例原则上不高于企业支付符合条件员工工资的20%。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企业员工工资花名表、用工协议或合同、银行工资流水或其他付薪凭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县商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7、培育新市场主体方面:主要用于培育新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全县商贸流通企业中筛选(批发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住宿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于(略)完成入库的,给予一次性补贴金额10万元。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利润表、入库审核登记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县统计局出具的入库证明)提交县商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补贴。

抗疫特别国债保市场主体方面补贴资金设置230万,培育新市场主体方面补贴资金设置20万元,两项补贴结余资金重新统筹分配至保市场主体其他补贴方面。

(二)县级配套资金促消费活动

通过投放消费券开展促销活动。依托县内大型商场、超市、餐饮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方式,开展促销让利活动。消费券分为零售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家具家电消费券三种。

(1)零售消费券。零售消费券面值为20元,主要适用于食品、小商品、生活日用品类等消费。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政府公布的零售实体企业实际消费满100元立减2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2)餐饮消费券。餐饮消费券面值为20元,主要适用于实体店餐饮消费。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政府公布的实体餐饮企业实际消费满100元立减2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3)家具家电消费券。家具家电消费券面值为100元,主要适用于家(略)。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政府公布的家具家电零售实体企业实际消费满1000元可享受100元优惠,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电饭锅、家用电磁炉、家用电风扇、电脑、打印机及各类家具类产品。

本次活动截止时间:(略)安排投放两期消费券,过期不再补贴。从即日起,消费者在政府公布名单中的企业购物、就餐即可领取相应消费券,领取的消费券消费时抵顶现金使用(参加企业名单见附件),县商务局根据各企业消费券发放和回收情况再行安排第二期活动。活动结束后各企业凭消费券回收统计表、县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家居家电企业)、消费券、消费小票及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审核,审核无误后报财政局核拨消费券补贴。

三、(略)

根据全市促销活动资金统筹安排,本次促销活动共计500万,其中:省、市下达抗疫特别国债250万元,县级等额配套资金250万元。活动资金分两部分使用,抗疫特别国债250万元用于减税降费、减租降息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入库一次性补贴,保市场主体,县级配套资金250万元用于投放消费券开展促销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商务局负责制定消费季第四季度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促消费各项工作,核查促销数据,协调拨付资金,评估促销成效;县统计局负责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及做好年底限上企业入库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和氛围营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衔接落实省级财政250万元抗疫国债资金,(略)贸企业室外促销的场地协调。

(二)强化宣传造势。各相关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营造活动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网络中心、电视台和其他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促(略),吸引消费者关注,为本次促消费活动造势。

(三)强化市场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职责要求,持续开展打击假冒侵权、商标侵权、食品市场整治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整治等行动,有效净化全县消费环境。各参与企业要细化促销方案,依法依规做好本次促销活动,企业和消费者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虚开虚支套取财政资金情况,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电话:(略)),规**内商贸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附件:“大美**·全**购”消费季第四季度重点活动拟参与企业名单.doc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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