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清路核心机房建设工程UPS和电池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0610-2040NH051493)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清路核心机房建设工程UPS和电池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清路核心机房建设工程UPS和电池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UPS:施耐德、伊顿、维谛、华为、先控;电池:按照招标文件中品牌要求提供。),或是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代理商;
3.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须在人(略)(或等额外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同时要求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如为(略))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及以上;
3.3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审计报告;
3.4投(略),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要求其代(略)1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略)今)已实施的UPS和电池供货及安装业绩,单个合同额不低于85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3.6投标人近三年((略)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5时(**时间,下同),以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购买,汇款后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填写相关表格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汇款附言栏内请写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个人汇款的请同时写明所属单位名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略)((略))30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市**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略) |
电话:(略)、(略)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略)、(略) |
开户名(全称)/ |
开户名(全称):(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略) |
账号:/ |
账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