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8 09:(略)
关于对“**县南门旧城改造3号地安置房配电工程”的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市公管局2020年9月11日《关于推进建设工程**府采购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和银行开具的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现对“**县南门旧城改造3号地安置房配电工程”的投标和履约保函作做如下要求: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由**县本地银行或在**县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3、须有保函编号;
4、须加盖(略)
5、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此次要求执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不一致之处,以此变更为准,给各潜在投(略),敬请谅解。
招标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