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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嘉峨110kVI、II线路资产处置

四川成都 全部类型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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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嘉峨110kV I、II线路资产处置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万元)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嘉峨110kV I、II线路资产处置
GR2019SC(略) 440
——
10(略)2019-12-03
(略)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略)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本次转让标的为嘉峨110kV线路,共两回。嘉峨110kVⅠ回线路45.1km,嘉峨110kVⅡ回线路44.1km(资产界限:起点:**县石溪镇嘉电公司嘉峨110kVⅠ回、Ⅱ回出线门架,终点:峨**市九里镇川投峨铁嘉峨110kVⅠ总降、Ⅱ总降出线门架),目前停用。本次转让标的不含铁塔占用的划拨土地,标的按照现状整体转让,具体明细详见《资产信息表》。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略):

1、本(略),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略)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略)。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 最小加价幅度 、 保留价 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略)L
国有(略)
有限责任公司
** **市
**省**市**县石溪镇
陈长江
1(略) 万人民币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小型
省级国资委监管
**省投资集(略)
(略)
**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省投资集团公司收文批示单
2019-11-25
川投收文〔(略)
**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略)
**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略)
(略)
业务无法提供
——
440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 5 个工作日内(略)。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委托人采用以下三种方法进行可回收废旧物资的重量申报:

1、是查找有关档案,能够通过查阅档案确定物资(略)

2、是查看现场的设备铭牌,能够通过现场设备铭牌确定重量的依据现场的设备铭牌记录填写可回收的废旧物资的重量;

3、是进行现场尺寸测量与估重,对于即(略),采取设备专业人员现场进行尺寸测量与估计重量的方法确定可回收的废旧物资的重量。

? 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师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勘查,但无法采用称重方法对拟报废处置的实物资产报废处置后可以回收的废旧物资的实际重量进行准确核实,在评估测算时,依据委托人申报的重量进行评估测算。对于处置时可回收废旧物资的实际重量与评估申报表填报的重量差别,应根据进行资产处置时的实际称重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为嘉峨110kV线路,共两回。嘉峨11(略).1km,嘉峨110kVⅡ回线路44.1km(资产界限:起点:**县石溪镇嘉电公司嘉峨110kVⅠ回、Ⅱ回出线门架,终点:峨**市九里镇(略)),目前停用。本次转让标的不含铁塔占用的划拨土地,标的按照现状整体转让,具体明细详见《资产信息表》。

2、本次转让的标的已抵押给**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抵押的资产进行转让处置。

3、本次转让标的为国家规定的已关停报废资产,所转让(略),《资产(略)。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质量、数量、品质等。

4、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标的后,可以选择保留标(略)。

5、意(略),在踏勘(略),踏勘完后需签署(略)(转让方及意向(略)),意向受让方凭《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6、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及其它综合因素,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割,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需签署《承诺函》,承诺意(略)。具体详见《承诺函》。

8、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意向受让方选择拆除标的物运走需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略)

9、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 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资产移交,并签订(略)。若受让方未按期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逾期超过 1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处置。转让方解除合同后,有权扣除转让价款的 10(略),并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剩余 90%转让价款及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缴纳)。受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即视为移交完毕,此后一切安全、环保、消防、治安管理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10、如受让方选择拆除运输标的则需在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 ?6??个月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拆除、搬迁、清场工作。受让方实施拆除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除范围进行施工并将拆除垃圾全部清理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11、受让方拆除运输标的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现场协调、住宿、垃圾和废弃物的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拆卸、回填、运输费用,水、电、气费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因施工作业对转让方非本次转让的资产造成的损坏、损(略)

12、在拆除运输标的的过程中如受让方按期完成全部资产的拆除、搬迁、清场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向转让方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收到受(略),转让方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13、因线(略),拆除可能发生与村民的纠纷。请意向受让(略)。

14、嘉峨110kV线路,沿线路**下方有第三方高、低线路、通信线路等,会给拆(略)。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评估投资风险。

15(略)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

16、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7、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敏 ?????电话: (略)

18、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略)

不参与
132
——
2020-12-11 17:(略)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西南联合(略)
中信银行**分行
(略)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略) 相关规定执行。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略),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略),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略)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略)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略)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略)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略)。

三、意向(略),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名称 操作
评估报告 下载 预览
资产信息表 下载 预览
交易合同(范本) 下载 预览
承诺函 下载 预览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下载 预览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王先生(略)
甘思妍(略)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略),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略),包括但不(略)。

第四条 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略),对提交的(略)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略),须注(略):

(一)符合(略)。

(二)联合体(略)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四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略)。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五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略),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的交(略),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七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略),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略)。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略)。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略)。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略),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略),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略)。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略)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略)。详见《(略)。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略),否则可能会承(略)。投资者存在因(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略),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略)。

西南联交所敬告(略),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略),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略)审慎做出(略)。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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