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1.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01月01日00点00分到2021年01月08日23点3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25日13点0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3点00分 开标二室
3、开标地点:第十四师**市创业孵化基地(四楼)(滨河路学府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兵团公共**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略)@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网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 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市公园路51号1号楼12层1#(名门大酒店写字楼)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