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伊**巨能石油销售公司阿热吾斯塘乡巨能加油加气充电站经营许可证书的公示 | ||
2021-01-06 (略) | ||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建(略))[2015]14号)要求,通过企业申请、燃气办初审上报,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查,关于伊**巨能石油销售公司阿热吾斯塘乡巨能加油加气充电站符合办证条件,计划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一、燃气企业名称:(略) 二、企业注册登记地址:****州(略) 三、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略) 四、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略) 五、经营类别:新能源(充电桩)、石油制品、润滑油、轮胎、钢材、汽车配件、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水泥及水泥制品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及地面硬化绿化区。主要设备包括:CNG双枪加气机2台、双枪加油机3台、充电桩4个、控温气化器2台、水浴加热器1台、低温液体泵2台、程控1台、EAG加热器1台、BOG加热器1台、LNG柱塞暖锅炉(CLHSO.35-85/65-YQ)1台。项目规模为汽油200吨/年、柴油300吨/年、天然气2000万m3/年。 七、许可机关名称:(略) 八、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略) 九、发证日期:(略) 公示时间自(略)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燃气经营企业和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我办邮箱 (邮箱地址:(略).com,联系电话(略):联系人:娜兹拉(略) (略) 2021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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